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疆达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煅烧电解质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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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4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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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达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煅烧电解质项目 |
新疆达生科技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 |
广西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
新疆达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煅烧电解质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为1座彩钢瓦结构的煅烧车间,用于生产铝电解质(非金属矿物质);辅助工程包括原料库、成品库、餐厅、宿舍楼及办公区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治理、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环境风险防范等工程;供水、供电依托市政供给。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氮氧化物去除效率50%),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投料、原料装卸、堆存破碎、车辆运输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采用建设密闭厂房及原料库、设置自动喷淋洒水、负压收尘等系统、厂区道路硬化、绿化、运输车辆苫布覆盖并限制装载高度、食堂油烟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提出的相关运行管理要求定期进行自行监测。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吐鲁番泰越建材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排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危废贮存点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降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10m2)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袋分类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交由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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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聚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选180万吨 原料多级筛选综合利用项目 |
新疆聚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伊拉湖镇布尔加依村 |
乌鲁木齐胜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聚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选180万吨原料多级筛选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托克逊县伊拉湖镇布尔加依村。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括新建准备车间(筛分破碎车间)、生产车间(1条跳汰洗选生产线)各1座;储运工程包括新建原煤库、精煤库、浓缩池、清水池、事故池各1座;辅助工程包括综合办公区及洗车设施;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排水、供热、供电(依托市政电网);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扬尘、原料装卸及堆存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转载点粉尘及筛分破碎工序未收集的粉尘,有组织排放源原煤筛分、破碎粉尘、食堂油烟。 拟采取的大气环境污染保护措施为:合理制定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进行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运营期对运输扬尘,采取对厂区地面硬化,道路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苫盖,减速慢行,车辆清洗;对原煤、精煤卸载卸料粉尘,采取全封闭状态并定期进行喷雾抑尘;物料至各工艺之间转载及项目精煤、中煤、煤泥、矸石等产品到库房之间均采用密闭廊道输送;转载点(即铲车将原煤送至受煤坑)位于全封闭库内,筛分破碎位于密闭车间内,产尘点设置喷淋洒水;对原煤筛分、破碎粉尘,在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 采取上述措施后,原煤筛分、破碎粉尘车间含尘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80毫克/立方米或设备去除效率>98%);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排放浓度规定限值(2.0毫克/立方米)。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洗煤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浓缩+压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执行《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GB/T35051-2018)洗水闭路循环一级标准;生活污水产生量1.68立方米/天,食堂废水采取隔油措施后与生活污水沿用施工期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险废物贮存点、隔油沉淀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对浓缩池(事故池)生产车间、原煤库、精煤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浓缩池、清水池、事故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涉水构筑物进行一般防渗、对其他厂区道路进行一般硬化处理简单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煤泥、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掺入商品煤外售,煤矸石定期外售给建材企业;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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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县柯柯亚河西河坝栏杆村(桩号3+820-7+689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鄯善县水管总站 |
吐鲁番市鄯善县辟展乡树柏沟村和栏杆村 |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鄯善县柯柯亚河西河坝栏杆村(桩号3+820-7+689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辟展乡树柏沟村和栏杆村。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护堤总长度4.9公里,其中左岸、右岸防护堤长度均为2.45公里。新建防洪堤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防洪堤工程主要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区域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3立方米/秒。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项目土石临时堆存、项目临时堆场、土石开挖回填及处置过程中,在大风天气产生的扬尘将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2)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3)合理设置物料运输路线,运输应加盖篷布,以防沿途洒落物料;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车辆沿道路行驶,不得随意开设便道。(4)施工现场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得扩散到场区外。施工开挖工序产生的挖方在堤岸两侧临时存放,并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堆方及时回填,禁止在场地内无序、长时间堆放。(5)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应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施工现场应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及室内喷涂粉刷作业,并对作业面进行覆盖。(6)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平整,不得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物料和建筑垃圾。(7)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与管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要求责任单位落实降尘、抑尘措施。(8)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采取集中力量分段施工的方法,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以减轻扬尘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9)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均使用国家合格的油品,并定期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生活营地,租用当地民房,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是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保护措施:施工作业区设置1座隔油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全部自然蒸发,无施工废水外排。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避免人为活动对河道水质造成影响。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储罐区、污水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在场地内集中堆放、遮盖,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委托拉运至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余方全部拉运到防洪堤背水侧用于培厚加固防洪堤利用,必须平整夯实,并不得造成水土流失和起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隔油沉淀池的底泥待施工结束后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设备、装卸车辆、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运营期无噪声源,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严禁夜间施工,从源头控制噪声的产生。 (七)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1)应提前踏勘施工临时道路选线,在满足勘探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优化临时占地选址,避开野生植物生长密集地带和减少占地,严禁占用周边农田。(2)尽量减少施工占地,不得随意开辟道路,缩小影响范围;施工期间避免各类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防止进一步影响其上部生长的野生植被和周边农作物。(3)合理调配土方挖填平衡,采用水土流失较少的施工方案。避免雨天挖、填土方作业,挖取的土方尽量做到及时回填,做好土方临时堆存防护,减轻水土流失。(4)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作业安排在非汛期,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5)施工结束后施工机械、设备及时撤离,对占地地表进行清理平整,废水和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禁止现场遗留;施工结束后充分利用表层土壤对临时占地生态恢复。(6)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特别是注意对野生动物、农田农作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运营期加强防洪堤运行期的巡视,并加强管理,对防洪堤边坡的破损及时进行修复。 (八)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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